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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大华涂料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0元

发布时间:2023-10-12 浏览数:293
摘要:近日,信用中国(广东)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(蓬江)应急罚〔2023〕23号】,涉及江门市大华涂料有限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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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信用中国(广东)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(蓬江)应急罚〔2023〕23号】,涉及江门市大华涂料有限公司。

信息显示,江门市大华涂料有限公司违反了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存在未在包装(包括外包装件)上粘贴、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行为。依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江门市大华涂料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000元。

具体信息如下:

行政相对人名称

江门市大华涂料有限公司

行政相对人类别

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
行政相对人代码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91440700779224613N

组织机构代码

工商登记码

税务登记号

事业单位证书号

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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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
薛汉华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(蓬江)应急罚〔2023〕23号

违法行为类型

违反了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

违法事实

存在未在包装(包括外包装件)上粘贴、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行为

处罚依据

依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

处罚类别

罚款

处罚内容

决定对你(单位)给予人民币   20000 元(贰万元整)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罚款金额(万元)

2.000000
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

-
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

-

处罚决定日期

2023-10-08

处罚机关

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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